文件﹑通知目录
1.关于启动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的通知
2.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申报工作意见
3.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实施计划
4.关于召开第七届“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成功计划”研讨会暨“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研讨会的通知
5.关于开展征文评选的通知
6.关于举办广东省少先队第三届“好习惯、好人生”军事体验夏令营的通知
7.关于做好《少年儿童研究》杂志订阅工作的通知
8.附件一:子课题设计参考
9.附件二:“十一五”课题参考书目
10.附件三:《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11.附件四:《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申请表》
12.附件五:《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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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申报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07/6/25    打印   -    下载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八荣八耻”教育,“十一五”期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继续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重点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与人格的关系研究》为基础,深入进行“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主要思路就是通过一系列具体行为习惯养成的实践,进一步探讨习惯养成的规律性以及培养的具体方法,进一步丰富习惯培养与人格发展的实证研究,进一步探索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原理、方法和途径。
  本课题也是省青少年研究协会“十一五”重点课题。
  现根据总课题组《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研究方案和课题申报方法,结合我省实际,对课题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总课题组在“十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与人格的关系研究》,已对少年儿童良好习惯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解。“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总课题组将结合“八荣八耻”教育,进一步集中目标,重点选择以下八个方面的习惯进行研究。
  (一)少年儿童认真负责习惯的培养研究
  (二)少年儿童尊重行为的培养研究
  (三)少年儿童诚实行为的培养研究
  (四)少年儿童助人习惯的培养研究
  (五)少年儿童公(平)正(义)行为的培养研究
  (六)少年儿童遵守规则行为习惯的培养研究
  (七)少年儿童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研究
  (八)少年儿童自我管理习惯的培养研究
为保证总课题实验任务的完成,省课题组将总课题研究的八个方面的习惯分解为多项子课题。子课题是总课题的分解与具体化,总课题是子课题的综合与提高。各子课题学校(幼儿园)可从本校(园)的实际出发,选择有针对性的、自己感兴趣的、有解决问题新设想的、符合总课题目的要求的子课题进行研究(子课题设计见附件一)。
“十一五”研究是“十五”研究的延续,是在“十五”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的研究。学校(幼儿园)在“十五”期间已结题的子课题,“十一五”期间还可以继续延用和申报。


  二、课题申报的条件
  (一)学校(幼儿园)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有较好的少先队工作基础;
  (三)有科研经费的保障;
  (四)是“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的学校(幼儿园)或准备申请建立“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的学校(幼儿园)。

  三、课题申报的时间及方法
  (一)根据总课题组课题研究方案和课题申报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课题发展状况,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子课题申报时间:从2006年12月1日开始,至2007年12月31日截止。
  (二)凡符合课题申报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在完成课题论证的基础上,填写《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三)填表要求:
  1.申报、评审书可根据样本自行用A4纸印制;
  2.请用5号字打印填写(或用蓝黑或黑色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3.封面上部的年度、编号及课题类别不填;
  4.申报、评审书需要一式四份(可复印,复印要清晰),每份统一在左边装钉;
  5.填好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领导要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原印章),然后交区课题中心组或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省课题组。
  (四)每个学校(幼儿园)只能申报一个子课题。
  (五)学校确定子课题后,需要相关资料或邀请专家进行课题申报辅导,请与省课题组联系(专家的差旅费和劳务费由学校支付)。

  四、课题的审核、审批
  (一)参与课题研究的学校(幼儿园),将如下材料:
  1.《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子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七份,见附件三);
  2.《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考核登记表》(一式四份,见附件四);
  3.《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申请表》(一式四份,见附件五);
  4.图文并茂的学校(幼儿园)简介(近期彩色);
连同杂志订阅数量报省课题组(原已建立“实践基地”的学校[幼儿园]只报1、2项,新申报“实践基地”的学校[幼儿园]报1、3、4项)。省课题组将对申报学校进行考察、审核后,统一上报总课题组审批。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颁发子课题批准立项通知书和“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牌匾。审核工作在收到学校申报材料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批准子课题立项的学校将成为省青少年研究协会的团体会员。
  (三)总课题组将于2007年8月份举行全国“十一五”课题开题和宣布首批立项学校及新基地校授牌大会。争取首批课题立项的学校,请于2007年6月下旬完成子课题选题论证。

  五、“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学校(幼儿园)的建立
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为基层学校(幼儿园)开展课题研究,更新家庭教育理念,培养少年儿童良好习惯,提高少年儿童素质教育而建立的科研实践基地(简称:基地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以基地校为载体,充分发挥和运用自身的科研、人才、协作、资源等优势,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为基地校提供科研、教育、实践活动等多方位指导,开展对基地校科研教师、学生父母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以《少年儿童研究》杂志为重要载体,传播最新的素质教育科研动态,家庭和学校教育成功经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方法,为基地校提供资讯服务。基地校(园)的校长(园长)将被聘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一)申报基地校的条件
  1.学校(幼儿园)在当地办学声誉良好,学生人数在500人(幼儿园200人)以上,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和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能独立完成科研课题;
  2.开展家教活动,将《少年儿童研究》杂志列为家长学校教材,运用《少年儿童研究》中的相关内容,指导家长培养孩子良好习惯,并确保订数达到200份(幼儿园150份)以上;
  3.填写《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申请表》。
  (二)基地校的考核
每两年对基地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议。主要从“实践基地”工作特色和科研成果,参与全国培训、活动情况,杂志以及其它学习资料的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基地校(园)工作。对工作不利的基地加强指导和检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利的学校(幼儿园),将取消“实践基地”的称号。
  (三)基地校的展示
为了推动“十一五”课题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科研理论指导,突破科研工作难点,提升科研成果质量,省青少年研究中心将在《南方青少年研究》刊物上,开辟“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研究”专栏,刊登基地校的科研论文、教育随笔、经验总结、专家论坛,为基地校提供科研交流、展示风采的平台。因此,新申请建立“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的学校(幼儿园)需交纳基地校展示宣传费:1500.00元,并提供近期学校(幼儿园)图文并茂的简介(电子版),发至省青少年研究中心邮箱:for_youth@126.com(电话:020-87754011)。
  (四)基地校授牌
总课题组每年在4月份举办的全国性课题高级理论培训会上,举行隆重的基地校授牌仪式。新申报建立“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的学校(幼儿园),应在2007年6月下旬完成基地校申报工作,争取8月份参加北京全国授牌仪式。


  课题申报和准备是课题研究的基础工作,对课题研究能否成功影响重大。在课题研究中,注意动作性习惯与智慧性习惯的培养,传统性习惯与时代性习惯的培养,个体性习惯与社会性习惯的培养。将良好习惯的培养与不良习惯的矫正相结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少先队组织教育与队员自我教育相结合,重视少年儿童在习惯培养中的参与性、主体性、差异性。希望各地团委、课题中心组,积极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组织有科研能力的学校,参与课题研究,扎扎实实地做好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和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联系方式
省课题组(设在省少先队服务公司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18号西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676571(传真)
邮箱:gdpioneer@163.com   网址:www.gdshaoxiandui.com
省青少年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754011
邮箱:for_youth@126.com


附件:
一、子课题设计参考
二、“十一五”课题参考书目
三、《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四、《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申请表》
五、《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考核登记表》

 

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
《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组
二○○七年一月三日


  发布日期:2007/6/25    打印   -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