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目录
1.关于启动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的通知
2.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申报工作意见
3.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实施计划
4.关于召开第七届“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成功计划”研讨会暨“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研讨会的通知
5.关于开展征文评选的通知
6.关于举办广东省少先队第三届“好习惯、好人生”军事体验夏令营的通知
7.关于做好《少年儿童研究》杂志订阅工作的通知
8.附件一:子课题设计参考
9.附件二:“十一五”课题参考书目
10.附件三:《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子课题申请、评审书》
11.附件四:《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申请表》
12.附件五:《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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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6/22    打印   -    下载

各课题中心组、基地校(园):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八荣八耻”教育,落实省青少年研究协会三届一次全会精神,推进我省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研究,在全省有科研能力的中、小学中,开展由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研究员主持的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的研究工作。培养少年儿童良好行为习惯,是强化少年儿童基本素质的有效手段,是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基础。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必将对少年儿童健全人格的发展和形成产生重大的影响,为少年儿童身心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石。省青少年研究协会已将《少年儿童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列入“十一五”期间重点课题。

为了加强课题管理,保证“十一五”课题研究顺利进行,省青少年研究协会成立省课题领导小组,负责课题的统筹规划和全面管理与指导工作。省课题领导小组下设省课题组,负责课题申报及日常工作。有条件的地区,以市或县(区)为单位,建立课题中心组。建立市课题中心组须具有10所以上的学校参与课题的研究;建立县(区)课题中心组须具有5所以上的学校参与课题的研究。各地课题中心组由团委、教育部门及课题学校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地课题管理与科研指导工作。

各地团委需要集中学校进行课题培训,请与省课题组联系。

 

联系方式

省课题组(设在省少先队服务公司内)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18号西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676571(传真)

邮箱:gdpioneer@163.com

网址:www.gdshaoxiandui.com

省青少年研究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电话:020-87754011

邮箱:for_youth@126.com

附件:

一、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申报工作意见(粤少课字[2007]2号);

二、全国“十一五”课题《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实施计划(粤少课字[2007]3号)。

 

   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

《少年儿童行为习惯培养的研究与实践》广东课题组

二○○七年一月三日


  发布日期:2007/6/22    打印   -    下载